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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印发食品用消毒剂原料(成份)名单(2009版)
卫生部印发食品用消毒剂原料(成份)名单(2009版)
发布日期:2010-2-8 15:40:53  转载:二氧化氯专业网 
  生意社2月7日讯 从国家卫生部网站获悉,近日,国家卫生部发布了关于印发《食品用消毒剂原料(成份)名单(2009版)》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17号),《通知》内容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用消毒剂原料(成份)名单(2009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生产食品消毒剂应当符合《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不得使用名单之外的原料。在我部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规定公布实施前,如需使用名单之外原料,应当按照《消毒管理办法》及《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申报消毒剂新产品。
 
    其中,第19号食品消毒剂原料名单为二氧化氯, CAS编码为10049-04-4,备注3中注明:二氧化氯或次氯酸钠可通过二氧化氯或次氯酸钠发生器产生。深圳市罗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希洁二氧化氯发生器可实现全方位立体无死角杀菌消毒除异味。
 
   

卫生部印发食品用消毒剂原料(成份)名单(2009版)(二)

卫生部印发食品用消毒剂原料(成份)名单(2009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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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食品用消毒剂指直接用于消毒食品、餐饮具以及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设备或者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物质。
2. 臭氧及臭氧水、酸性氧化电位水是由发生器或生成器产生,可直接使用。
3. 二氧化氯或次氯酸钠可通过二氧化氯或次氯酸钠发生器产生。
4. 列入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可作为食品用消毒剂的辅助成份。

来源:二氧化氯厂家